经营范围
一、负责执行国家和省、白城市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政策、规定和规章制度;为机关事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,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。
二、负责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调配;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、运行、管理及车辆维护等工作。
三、负责本级公务接待工作:严格执行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;负责机关食堂就餐服务工作。
四、负责本级机关办公区和指定范围的机关办公区的安全、保卫和消防工作;协调机关驻地的社会综合治理、绿化、卫生、交通安全、环境综合整治和水、电、暖、通讯及设施维修、保养等社会事务工作。
五、负责办公用房分配调整工作,协助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。
六、加强对全市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指导,纠正违法违纪行为。
七、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市机关后勤人员岗位培训工作。八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